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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侦探: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需要哪些

来源:本站添加时间:2023/11/30 点击:110
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需要哪些 打印文件是再平常不过的了,但是打印遗嘱并不一定有效,打印的文字很难确定是不是本人的意愿,但是打印遗嘱也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能有效,那么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需要哪些?下面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需要哪些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1、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三、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需要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绍兴市私家侦探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才可能是有效的遗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